解析:
刑事拘留制度,即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紧急情形之下,依照法律规定暂时剥夺其实体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构成刑事拘留的行为往往涉及到严重犯罪行为,以及可能导致逃避侦查或妨碍公正审判的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实施毁灭证据、串供、逃逸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