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国家《民法典》里面说的很清楚,我们作为公民,得遵守法律规定或者是双方当初签好的协议,去履行我们的民事义务。要是没做到的话,那就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面的责任可多了,比如说制止侵权、消除妨碍、排除危机、退还财物、修复原有状态、修修补补、换个新的、继续帮人家做事等等。还有损失可得赔、罚款可得交,甚至是损害声誉、名誉也得恢复或者赔礼道歉什么的。而且假使法律有明文规定赔钱的话,按道理来讲应该也要听法律的。比如说,在火车上借给别人钱但是那人却不肯还,那么这个人就是没有履行他的还款义务,这就违反了他的民事义务。
根据这些法律条款,这个欠钱的人就得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之类的。不过,坐牢(刑事处罚)其实是跟刑事责任有关的,而上面提到的那些法律条款主要是关于民事责任的。除非有别的法律规定或者证据证明这个欠钱的人故意逃避债务,搞出了犯罪行为,不然仅仅因为欠钱不还是不会直接让他坐牢的。所以说,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欠钱的人因为欠钱不还而坐牢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牵扯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