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险代理人士可能会因为触犯职责或者不当举动而受到法律诉讼的指控。他们在履行合同时以及行业规范方面都具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若由于他们的疏忽大意或不法行为给客户带来了损失,那么就极易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代理人员具体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合法且符合行业规则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