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保险公司对理赔做出不当处理,作为投保方、被保人或受益人,可严格遵循以下流程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申请:
首先,需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关于民事诉讼,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担任角色之时开始起算);
其次,应当将上诉申请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对于因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案件,应由被告方的常驻地或者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审理);
最后,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上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上诉状中必须明确记载如下事项:
(1)原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的名称、常驻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者补充赔偿等。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4)相关的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