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借钱给某个人,然后你们签了个合同,上面写明了要把钱打到他的某个银行账户里,那你就得找那个借钱的人来还钱。但是,如果你把钱打给了别人,而且这个人还是那个借钱的人让你打的,那这个时候,借钱的人可能就要负起责任来了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是否遵守了合同。根据我们法律,如果有人违反了合同,那他们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如果那个借钱的人没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到你的钱,或者收到了钱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用掉,那他们就得承担违约责任。还有我们法律也说了,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钱,然后到期还给贷款人本金和利息的那种合同。如果那个借钱的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钱,那贷款人就有权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现实生活中,如果合同里清清楚楚地写着收款人的什么账户,但是钱却被打到了别人的账户,那贷款人就可以去找那个借钱的人算账,让他们按照合同约定还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那个借钱的人能够证明,钱被打到别人的账户是得到了贷款人的同意,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原因,那他们就可能不用承担责任。所以说嘛,起诉的对象一般都是那个借钱的人,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你的合同怎么说,还有实际发生的事情怎么样。要是那个借钱的人能够证明他们自己没有犯错,或者有其它的什么道理可以讲的话,那他们也可能不用负责任呀。总之,咱们得仔细看看合同里写的是啥,还有发生的事情到底是咋样的,才能明白到底是该找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