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过程中,尽管男女双方都只限于道义价值层面的承诺,但是,假设女性在未婚状态下已怀孕并男方却不愿负起职责,既缺少合法的婚姻关系,也无法满足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对于合法生育规定的各项必备条件的话,那么,女方则需按照法律程序去终止这一怀孕现象;而男方应当适当地提供帮助以及做出赔偿,以此支付女方因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确保其务必所需的营养补充。针对未婚先孕问题的两种处理方法,毫无疑问,男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具体操作中,若男方存在过错,那么女方就有权寻求经济赔偿事宜。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当事人在导致损害的行为中都没有过失的话,则可依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因为进行人工流产流程所付出的医药费用,由于其与男方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所以可以请求男方来分担这笔开销;
此外,女方如果担心人工流产会导致永久性不孕,她可以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再生完之后,无论男方主观意愿如何,也不管男方是否赞同女方选择生孩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这一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即使男方在没有亲自抚养孩子的前提下,但只要女方有需求,男方就必须为孩子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最后,我们再简单谈谈关于子女日常花销及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问题,即使已经事先约定了规则或是达成了共识,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子女仍然可以任意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