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提起诉讼,务必遵循特定条件,这些条件包含了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若仅存在欠据而未见借款合同,然而欠据可阐明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存在,且满足其他的法定条件,诸如原告与被告间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之身份明确、属于人民法院处理民商事案件的权限范畴及受诉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等,则依然具备立案条件。据此,无借款合同仅有欠据的情形下,只要欠据能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并同时满足其他法定的立案条件,便可依法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