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盗窃案中的共谋犯罪数额进行判断时,常常需要综合以下诸多因素加以权衡考量:首先,故意犯罪行为是决定犯罪主体构成共谋犯罪的关键要素。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明确规定,所谓共谋犯罪,即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换言之,仅当各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共同的主观意图,方可视为构成了共谋犯罪。其次,犯罪行为的主犯与从犯身份也是影响犯罪数额认定的重要因素。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犯是指那些组织、策划并领导犯罪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或是在整个共谋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则是指在共谋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或者提供协助的犯罪分子。再者,犯罪数额的具体认定标准也是衡量共谋犯罪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数额的认定应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最后,共同犯罪的总金额也是决定犯罪数额的重要参考因素。在共谋犯罪中,每一个参与者的犯罪数额可能因各自在犯罪中所承担的角色及所获得的收益有所差异。若共同犯罪的总金额难以精确计算,可参照各参与者的犯罪行为及其所获收益的平均值予以认定。此外,犯罪所得的分配方式同样会对犯罪数额的认定产生影响。若犯罪所得被均匀分配给各参与者,那么他们的犯罪数额便有可能等于犯罪所得的平均值;反之,若犯罪所得未能得到公平分配,那么各参与者的犯罪数额便需根据其实际所得进行判定。综上所述,对于盗窃案中的共谋犯罪数额的认定,必须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严谨分析,其中涵盖了犯罪嫌疑人的故意犯罪行为、主犯与从犯的身份界定、犯罪数额的计算方法以及犯罪所得的分配状况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检察官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每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作出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