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标准,偷了人家东西价值大不大才是关键。比如说,你跟几个朋友一起去偷了别人家的东西,然后给了你一千块钱,那你们这次偷的东西总共值多少钱?如果只是几千块或者几万块的话,可能还够不上“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要是超过了这个数,那就可能要坐牢。
具体来说嘛,如果你们这次偷的东西加起来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了(也就是一千到三千块钱以上),那你们可能就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交罚金。如果你们偷的东西加起来超过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也就是三万到十万块钱以上),那你们可能就要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还要交罚金。如果你们偷的东西加起来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就是三十万到五十万块钱以上),那你们可能就要坐十年以上的牢,甚至是无期徒刑,还要交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大家别忘了,法官判刑的时候可是要看很多其他因素的,比如你们为什么要偷东西,用什么方法偷的,偷了以后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还有你们有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立功之类的表现等等。所以说,最后到底怎么判,还是得看法院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