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先备齐下列必要资料,再依法向具备该申请强制性司法裁决权力的法院递交申请:
(1)《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在申请书内,须详细阐述申请执行之缘由及事件,执行标的内容,以及申请人所知晓的被执行当事人的财务情况等信息。如因特殊原因,申请执行人在撰写申请书过程中有困难者,可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表述;对此,法院接访人员将负责制作相应笔录并要求申请执行人亲自签名或者加盖印章确认。
(2)与申请执行相关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副本。
(3)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公民个人作为申请人时,需要向法院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而法人作为申请人时,需递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非营利性组织提出的申请,则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最高领导层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4)若为继承人或继承权益承受方提出申请执行的,需向法院提供合法的继承或承受权益的证明文件。
(5)除上述规定外,申请执行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必要文件或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