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父亲借钱要求儿子进行担保这一问题时,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借贷及担保这两项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具备有效性。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得以生效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行为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背离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若儿子确实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此项行为并未触犯任何法律规定以及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那么他所提供的担保将被视为有效。
然而,倘若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他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判定为无效。
另外,若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或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亦或是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况,那么该担保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要准确地判断出父亲借钱要求儿子担保的行为是否具备有效性,我们需对儿子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若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担保行为存在其他无效情况,那么该担保行为便无法获得法律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