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婚姻解除时,涉及到子女抚养事宜,如果孩子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那么原则上应该明确归属于母亲直接进行抚养。
然而,若在父母双方面临养育问题存在分歧,且无法就此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详细情形做出判断,并依据最为符合未成年人利益为出发点来做出裁决。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