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饭桌上借出去的那笔钱没能按时收回来,那就得看看国家法律上怎么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你完全有权把那个借钱不还的家伙告到法庭上去。其实这借贷关系嘛,无论是嘴头上说说的还是真真实实写在纸上的都行。不过,如果是大额借款或者双方有什么分歧的话,还是白纸黑字更让人放心些。当然了,这借款合同里头可不能少了这些内容:借款的类型、用哪种货币结算、这个钱具体要用来干嘛呀、总共多少金额、利息是多少、期限又是多长时间、最后怎么还这笔钱等等。万一借款人没按约定把钱还给你咋办?那你就能向法院提请裁决,他就得把借走的钱还给你好了,连同利息也不能少。如果他仍然没有还钱给你,那么作为债权人,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各种手段来帮你追回欠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