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人敢动手打别人,那就是犯法。当然,如果这个打人的家伙只是个临时警察,而且也没啥别的恶劣行径的话,那可能也就只算初犯了。这时候,警察叔叔们可能就会给他定个“情节较轻”的罪名,然后给点小惩罚——拘留5天或者罚他500块钱呗。不过话说回来,要是那个打人的家伙使出了狠招儿,比如说拿出武器,还把人家打得头破血流甚至没了命之类的,那这事儿可就不是小事儿了。也许就要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去了,像那种妨碍公务罪或者袭警罪什么的。这样一来,那个打人的家伙可能就要面对3年以下的牢狱之灾,或者是拘役、管制,再或者是交罚金。当然,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看案子的实际情况,包括那个打人的家伙为啥要这么做,用了啥手段,结果怎么样,还有有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等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