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投保企业而言,无论是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还是在处理保险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享有的法定诉讼保护期限一般设定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自保险公司知晓或预计将了解到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案件审理终结为止。而对于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来说,倘若他们向保险机构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要求,那么本案的诉讼时效也将被设定为五年之久。具体地说,这一期限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案件审理终结为止。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申请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则仅有两年。同样地,这一期限也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案件审理终结为止。
最后,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申请支付保险金的情况,其诉讼时效仍然设定为五年,同样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案件审理终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