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管辖法院,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原告可以选择位于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受理地点进行起诉,而对于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情形而言,则可选择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撰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若原告已知晓被告下落不明的事实,应当在起诉状中予以明确说明,同时尽可能提供关于被告的详细信息以及原籍地址等相关信息;
(2)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要求表述清晰明确,例如,如果涉及到财产给付的请求,应当明确列出请求的财物类型及其数量;如果涉及到行为给付的请求,应当明确说明请求的具体行为或者不实施何种行为;
(3)事实与理由部分,这是民事诉讼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所提供的有力证明;
(4)署名与日期,由原告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3、整理证据材料,在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如下几类证据:
(1)与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主体身份有关的证据;
(2)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有关的证据;
(3)原告受伤情况、病情状况的相关证据;
(4)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
4、提交立案申请,即前往管辖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5、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先支付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
6、等待审判结果,在完成立案手续之后,案件将由法院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进行开庭审理,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书生效且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若对方仍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则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