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条例,当被投保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交通意外而导致其车上乘客及除投保人和其家庭成员之外的其他无辜受害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