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期在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不超过200克的鸦片;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含量低于10克的毒品;
3、其他种类较少的毒品;
(二)刑期在三年到七年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在140克到200克之间的鸦片;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含量在7克到10克之间的毒品;
3、其他数量与此相当的毒品;
4、由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行为;
5、在戒毒监管场所从事贩卖活动的行为;
6、同时向多个人贩毒或屡次进行此类行为的行为;
7、其他情节显著严重的贩毒行为;
(三)刑期在七年到十五年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在200克到1000克之间的鸦片;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含量在10克到50克之间的毒品;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以下是具体量刑标准: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在20克以上但未满100克;
(2)大麻油重量在1千克以上但未满5千克,大麻脂重量在2千克以上但未满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重量在30千克以上但未满150千克;
(3)可卡因重量在10克以上但未满50克;
(4)吗啡重量在20克以上但未满100克;
(5)度冷丁(杜冷丁)重量在50克以上但未满250克,针剂每支100mg/支规格的总量应该在五百支以上但未满2,500支,50mg/支规格的总量应该在一千支以上但未满五千支;片剂每片25mg/片规格的总量应该在两千片以上但未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总量应该在一千片以上但未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在二毫克以上但未满十毫克,针剂或片剂每支20μg/支、片规格的总量应该在一百支以上但未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重量在50千克以上但未满200千克;
(8)罂粟壳重量在50千克以上但未满200千克;
(9)除上述毒品种类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