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所给数据,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办理时限因所在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几个类型:
1.福田区与罗湖区:承租人应于2023年4月30日及该日以内进行租赁凭证的办理,且租约必须截止于2024年9月30日,该日同样包含在内。
同时,对应区域内的居住登记也应在此期间完成。
2.宝安区,龙岗区以及龙华区:这三个区域的租赁合同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交,而租期则需要延续到2024年9月30日后方可结束。同样地,此过程中居住登记应与租赁凭证同步完成。
3.坪山区:同样需要在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并且租约可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之后。在此过程中,居住登记也是同一天必需完成的手续。
4.南山区:在这个区内,租赁凭证须在2023年4月30日以前办理,并且能把租赁有效期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即包含当日。在这里,居住登记同样需要同一天内进行。
5.盐田区:对非深圳本地居民的申请人而言,租赁凭证的发出日期必须早于2023年4月15日。居住登记规定在2023年4月1日前完成。
6.光明区:上海籍住民孩子租赁凭证的办理时间应该是在报名之前,但是请注意只有满一年才会算入学积分。相对应的,居住登记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近期新冠疫情的影响,有些地区可能会实施特别政策,容许在特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租赁凭证并完成居住登记,以确保满足申报学位的具体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还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