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一个人被判无罪,就得证明他真的啥事儿也没干,就算是干了,那也是完全没到犯罪的程度。比方说,有人在打架时伤到了别人,但只要他能证明自己打人就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且也没有过头,这时候按照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他说不定就能逃脱刑事指控。但如果人在打架里把对方打得很惨,甚至死了,这种结果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底线,也就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他还是得按照这个条款来,可能会被认为是防卫过当,然后就要负起刑事责任,不过他还是可以试着求情,看看能不能减轻或者免掉惩罚。再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这条说的是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问题。要是罪犯因为犯罪行为让受害者遭受了经济损失,除了要接受刑事处罚,还得看情况赔钱。如果罪犯身上的钱不够赔所有的钱和罚款,或者被判了没收财产,那他得先把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给担起来。所以最后到底能不能被判无罪,还得看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做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做、用了什么方法,还有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等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