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时,仅需要第一发明人提供其个人身份号码进行国家机关的备案。
然而,对于其他发明人员而言,他们无需提供身份证号码,仅需填写自身姓名即可。
若您位于发明人员列表的首位,则您有权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印当初申报专利时所使用的相关文档,通过此举便可充分证实首位发明人为您本人。然而,若您的排名处于第二位或更为靠后的位置,那么就难以直接证明该名人士即为您为此项专利的发明者了。
此时,您可以考虑自行撰写一份个人身份确认证明文件,邀请其他发明人员共同签署以证明该签名之人确系为您。或者,您也可寻求所在公司的协助,由企业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来支持您原先的诉求。如此一来,问题应当就能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