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撤销与撤回行政许可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应用情境各异。在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论是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还是被许可人一方或双方出现过错行为均属适用范围。
然而,行政许可撤回则只能针对因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是批准行政许可所依赖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动而引发的背景下才能够实施。
其次,法律溯及力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当施行行政许可撤回策略后,该项行政许可便自撤回之日起失去效力,且并不具备追溯以往行为的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进行行政许可撤销操作的话,那么该行政许可便会从始至终都失去法律约束力,无法对以往产生的影响作出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