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满足相关要求,则可实施。对于被看守拘留的人员,如果希望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作为担保,随后将申请传递至办案机关,等候其进行严谨的审核评估。当看守所在押人员获得取保候审许可时,他们须在公安机关明确规定的范围内生活习性,保持随时待命的状态,以防出现逃逸行为,否则将被视为逃脱,此时公安机关有权立即终止取保候审程序,没收保证金,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在案件即将进入审判阶段之前,看守所会负责继续监管该名人员,确保其能够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