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使用快递空包并不涉及违法行为。所谓的“空包”,即为无实际物品填充的快递品或包裹,仅由物流服务提供商实际配送并确认交付,整体运作模式与普通快递的运输流程相仿,且均有专门人员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