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过失能否进行受伤等级鉴定这一问题:在遇到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有资格提出医疗鉴定的请求,然而对伤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才能进行伤残级别鉴定,只有当伤害程度符合伤残鉴定的标准时,伤者方可单独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或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或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