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恐吓手段逼迫他人构成涉及危险性行为的公共秩序侵犯,将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根据情况的不同,通常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然而,如果一个人能够组织多人多次进行此类威胁他人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那么他将会面临更高程度的刑罚,即5到10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可能还要另外处以罚金。
关于涉及危险性行为的公共秩序侵犯,这是指一种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故意闹事,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并不仅限于特定的人群或个体,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秩序,也就是社会中人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和价值观,发起挑战。在这样的犯罪中,寻衅滋事罪占比例较高,大多数发生在公开场合,往往给公民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或者公私财产带来破坏性的影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并非特意针对某一特定的人身、人格或财产权益,它的主要攻击方向是社会秩序,是对整个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法制理念的蔑视。
在具体的操作上,这类犯罪会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扰民,胡搅蛮缠,无缘由地殴打和伤害无辜民众,肆意挑衅他人,横行霸道,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等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