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按照赠与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精确地计算。
根据我国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应当缴纳的相应税费即为商品房再次出售所得资金扣除父母赠与时产生的相关费用与出售时所需缴纳的其他各项税费外,再加上其他合理支出后,最终乘以20%的比例。
此外,该通知对个人持有并转让他人赠与不动产时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也有详细的规定:受赠者在获得赠予者无偿赠送的不动产后,如需再次转让该资产,则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先将财产转让所获取的收入扣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据20%的特定税率计算出应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