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情况的司法处理过程通常需耗时七个工作日左右。若经当庭审查,原告所递交之诉状可被判定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则法院将立即予以受理立案;反之,若无法确定其是否满足法定起诉要求,法院将依法接受该诉状,并向原告开具注明收件日期的书面凭据,同时在接下来的七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进一步审理和判断,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立案。针对那些未能达到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将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中必须明确记载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