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之中共计积分累计达到12分时,各地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权暂时扣押该驾驶员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直至处理完毕此事为止。在此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十五天之内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发生违规行为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天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
一旦学习完成之后,该部门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天空档时间内安排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核。如果驾驶员能够顺利通过考核,其所积累的积分将会被清楚记录,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会归还给他们;倘若未能通过考核,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并参加考试。若机动车驾驶员拒绝对这些学习课程进行参与,亦或是拒绝参加考试,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发出通知,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宣布暂停使用。
若同一违反交规的驾驶员在某一记分周期内连续两次累计积分达到了12分,又或者累计积分为24分以上,那么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通过之后的十天内,该机动车驾驶员还需接受道路驾驶技能方面的测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测试的要求是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所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