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员工一旦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且您所在的公司没有提供经济补偿,那么您在原来雇主处所参加的社会保险交付期限仍然是属于您本人拥有的,这丝毫不会对您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因此,您的社会保障投入绝对不是无谓的浪费。事实上,您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您个人账户,同时也已成功建立了相关的社会保险关联,仅需在离职之后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联从原有的工作场所转出,即可继续参与社会保险,而以前的缴费期限亦可延续累计计算,因此,各位完全无需担忧会有空付之虞。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