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们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年满十四周岁但没到十八周岁的孩子犯了事儿,应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所以,要是一个14岁的小朋友在还没到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就开始偷东西,然后等到他到了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也就是16岁)才被抓住的话,那法院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肯定得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依法给他从轻或者减轻惩罚。不过,最后怎么判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比如被偷的东西值多少钱,偷了几次,是不是有预谋的,有没有造成什么大问题等等这些都得综合起来看。如果这个偷东西的行为正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那个盗窃罪的条件,就算是在小时候干的,那也是得按照这条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怎么惩罚的。总的来说嘛,对于那种14岁就开始偷东西,16岁才被抓住的情况,法院会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小孩子犯罪的特殊性,依法做出合适的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