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于2021年颁布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条款规定,当涉及到离婚事件时,若关于三岁孩童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且未能由父母亲自行商定解决方案,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此时,法官将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公正判决,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基本原则。鉴于该名儿童已满两周岁,但尚不足以达到八周岁的年龄界限,故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对孩子的关爱程度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