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款方而言,若届满还贷期仍无力偿还贷款,将对担保人的信誉产生极大负面影响,这可能使得担保人在未来的工作、生活方面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如果问题严重,甚至有可能使担保人承担起某种法律责任。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可分为一般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两种类型。
其中,一般担保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在协商约定过程中明确规定:如债务人无法按照当初约定履行债务义务,则应由担保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担保责任。另一方面,连带责任担保则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在协商约定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指出,保荐人需与债务人共同分担所欠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若担保人为连带责任人,那么只要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债务人未能按时按量偿还款项,便意味着他未能全责履行债务责任,此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换句话说,债权人也有权请求担保人在其承担的担保范围内履行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