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行的死刑处决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首先是枪决,此种方法即是通过手持步枪,对死刑犯进行从背后击打的操作,在此过程中,罪犯需要采取跪立姿势。执行该项任务的通常为特别训练过的执法官员,与常规警察有着显著区别。其次,注射式则逐渐成为了近年来广泛采用的另一种死刑处决手段。在此情况下,罪犯会被牢牢绑在椅子之上,而后由法医学专家通过静脉注射的方式将药物注入其体内。通常情况下,罪犯会在数分钟之内由于心脏骤停而失去生命体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