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人组织,其可能面临如下几项严峻后果:首先,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作为单位犯罪的法人,将被依法处以相应的罚金刑罚。其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惩处:法人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按照本条款的相关规定接受刑事制裁,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附加或者单独处以罚金;若涉案金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最后,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若在提起公诉之前,法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赔偿损失,从而降低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便有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总而言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人组织可能会面临罚金、刑事责任以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多种可能性。具体的处罚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其中包括非法吸收存款的具体数额、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是否有积极退赃退赔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