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明确指出,如果劳动者成功与用人单位签署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便有机会与用人单位签署长期而稳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部分用人单位或许只是在特定时间或岗位因突发事件而需要招聘临时员工,与之相比之下,长期聘用员工会带来更高的人力成本,而短期用工则面临着招聘难度较大等现实问题。由于商业惯例的影响,许多企业倾向于选择签订多个短期合同以解决此类挑战。
然而,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了多次签定短期合同的行为,因此,企业可能必须面对接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尽管这个选项未必最为理想。实际上,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状况,采用灵活性更大的劳务派遣方式也许更加妥当。通过与具有劳务派遣业务资质的机构订立合作协议,用人单位能够将任务安排给这些机构,由其为所需岗位输送合适的劳动者。待工作任务完成之后,按照协议约定,用人单位便可将劳动者退还给劳务派遣机构,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