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笔迹鉴定的收费标准如下所示:针对不同标的额的收费项目,其具体金额如下表示:1,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包含小数点后一位)。
当标的额在10,000元及以下时(即基准价格),该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项人民币1400元;
当标的额位于10,001元至50,000元之间时,每项收费标准增加1.4个百分点,以此类推;直至达到标的额100000元及以上的部分,此时的收费标准为每项人民币0.14个百分点。
在印章印文鉴定方面,同样遵循上述规则,其收费标准也将与标的额度挂钩。
其中涵盖了印刷文件同一性和同源性的鉴定费用,每项人民币1400元;文件制作方法鉴定的费用为每项人民币1680元;对于印刷机具鉴定以及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费用均为每项人民币1680元;费用的协议定价方面,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需要支付人民币3080元/项,而变造文件、污损文件、证件证书和票据真伪鉴定的费用则为每项人民币1680元。
同时,字迹压痕显现费用为每项人民币1400元;文书物质材料鉴定和文证审查的费用均为每项人民币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