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界定中,自主策划及实施的绑架行为一般并不构成绑架罪。这主要是由于绑架罪的罪名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条件—持有勒索财务或满足非法要求的意图,以及通过借助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将他人挟为人质。
然而,当自我成为绑架行动的主谋时,这些关键要素便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无法构成绑架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仍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