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盗窃了六千元人民币的人士来说,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规的相关条款来看,盗窃公私财产,其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不同情形。具体而言,盗窃六千元便可归类于"数额较大"的范畴之内。
此外,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产,且涉案金额较为庞大,或者进行了多次盗窃行为、在入室地点进行盗窃,甚至携带凶器进行盗窃或扒窃等恶劣行径,那么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