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夫妻之间有一个借了钱,这事儿另一半儿还真就不知道哇?那这到底算不算犯法?我告诉您吧,这种事真的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给到定论。基本上来说,要是这笔钱是用来家里过日子的,就算另一半儿不知道,也算是夫妻俩一起欠的债。不过,要是这笔钱不是为了家里过日子用的,而且另一半儿也不知道,还没点头同意,那可能就是那个借钱的人自己的事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可是说了,夫妻两个人一起签字或者其中一个人后来又承认了这个事,那他们一起欠的债,还有就是在结婚期间,一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家里过日子需要借的钱,这些都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如果一个人在结婚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里过日子的需要,那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了;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来夫妻俩一起过日子、一起做生意或者是因为夫妻俩都同意才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