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有限公司关门大吉了以后,它欠别人的钱就得拿公司的所有家当来还。要是这家公司的东西不够还这些债主的话,那按照规矩,股东们就要拿出他们之前承诺过要出的钱来帮公司付账单。你可以看看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里面写着:“公司可是大老板,有自己的财产,也有对这些财产的权利。无论公司遇到什么事,公司都得用全部家产来对付那些找上门的债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要拿出他们当初承认投入的那部分钱就好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们则对应着他们购买的股票,只要拿出买股票花的那些钱就行了。”不过如果股东们利用公司独立的法律地位和他们作为小股东只掏那么点钱的责任来耍赖,逃避债务,对公司的债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的话,他们就得跟公司一起背负这笔债务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