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网络赌博涉及的赌资计算问题,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那些在现场直接查获到的用于赌博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电子货币等,都会被直接确认为赌资。
其次,当投注行为发生时,无论是赢利还是亏损,其中涉及的财物总价值也会被计入赌资范畴。
再次,如果采用筹码等非现金形式进行赌博活动,那么这些筹码所代表的实际金额便可视为赌资。
此外,在网络赌博环境下,通过网络支付工具进行的资金转移,只要能明确证明其用途为赌博,那么这些资金同样会被纳入赌资范围内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