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对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各类罪行的嫌犯或被告人;
其次是那些预计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能够避免对整个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此外,对于那些因患严重疾病而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怀孕并正在哺乳期中的女性,或者由于需要照顾子女而无法自给自足的女性,她们在进行取保候审时同样应当避免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威胁;
最后是鉴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已经过了羁押期限,却仍未能结案,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进一步调查处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