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关于儿子因欠下网络贷款而离世后,其所欠款项是否还需归还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根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度分析和考量。总的来说,假设儿子存在任何形式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便理应首先被用来偿还他所欠下的债务。
然而,若这些财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对于超过财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通常是不需要再进行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