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乃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一。此项针对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其具体的扣除金额为按照每名纳税人每月400元的固定额度进行扣除,这个数字适用于纳税人在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育阶段内。
2.依照我国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的第八条规定,对于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而言,他们在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所产生的支出,将按照每月400元的固定额度进行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种类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3.对于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只要他们能够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度内,就可以按照每年3600元的固定额度进行扣除。
此外,该办法的第九条还规定,如果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并且满足了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让自己的父母来扣除这部分费用,也可以选择由自己亲自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