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委托书)的有效性标准包括行为人为达成目的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挚意愿、遵循全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及不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当事人在签署各类合约时,可以选择采取书面协议、口头表述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签约,而书面协议则涵盖了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以及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呈现所载内容且可供调阅查阅的数据电文,同样被视为书面协议。
然而,从证据学的角度来看,通过微信发送的委托书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因此其证明力相对较弱。若需证实其真实性,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辅助。尽管如此,微信委托书在法律层面依然具有合法性。然而,为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并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书面原件或采取其他有效手段增强证据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