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环境评估证书申请流程方面的内容,请知悉:
首先由贵公司委托有关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针对公司即将兴建的任何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进行全面且深入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在完成并编制出一份详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后,必须立即将该报告书提交给当地的环保行政审核部门进行审查;
最后需要等待该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完成书面审批决定,以保障整个申请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能力建设指南和监管办法。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