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方面,当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于首轮审判结果表示不满时,他们将被赋予权利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提起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而对于裁决结果,同样也享有在上诉期限内对第一审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机会,具体期限规定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至于刑事诉讼方面,如果对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则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有十天的时间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而对于裁定结果,则有五天的上诉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