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过审判机关予以认定并宣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款项,无法提出附带于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请求,同样也无法以独立形式向司法机构发起民事诉讼。一经法院作出判决,便将其送达至相关当事人手中,当事人享有为期十日的上诉期限。若在此期间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即告生效。待判决生效之后,法院通常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将执行令送达至看守所。接收到执行令后,若罪犯尚有超过半年的剩余刑期,则将被转移至监狱进行服刑;反之,若剩余刑期不足半年(具体时限因看守所而异,部分看守所规定为剩余刑期不超过两个月),则将继续在看守所内服刑。自执行令下达之日起,家属即可申请探视。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被害人的存款显然是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了,因此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被害人,即“存款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被害人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