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工程短期内的固定设备和流程相对单一且结构较为简单,无需经过深度的专业化工程规划设计即可完成实施,但是这并不代表那些规模不大且结构并不复杂的工程就完全无需接受审计。相反地,即使这些工程在初步评估中被认为无需进行更为全面的审计工作,仍然需要严格遵守与之对应的各项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等规定,以便进一步保障工程或项目的品质及安全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简单的工程、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小型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非工程类型的项目多数情况下确实无需进行全方位的系统性审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关于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项目设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审计,要分别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规定进行处理。